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培育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及其家庭成员成为有高度的安全意识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、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“四有好网民”,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中网办发文〔2016〕2号),确定“网络安全宣传周”活动统一于每年9月份第三周举行。今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是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,其中9月24日为青少年日。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,营造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,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、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将在全省青少年宫开展以“共建共享共治、安全文明守纪”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――网络安全宣传周“青少年日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��活动时间 网络安全宣传周:201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,其中9月24日为“青少年日”。 二、参与对象 全省青少年及其家庭 三、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活动、主题网络活动、各地特色活动等,以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,组织广大青少年及其家庭共同参与网络安全知识学习、竞赛、签名等活动。 1.“青少年日”公益宣传活动 由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制作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专题、编写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册、设计主题海报等网络安全宣传材料,并通过各地青少年宫在“青少年日”(9月24日)向当地青少年及其家庭印发。宣传册、海报等资料电子稿请见附件,由各单位自行印制。 充分利用各级官网、微信公众帐号、电子屏、班级课程等,进行线上、线下全方位宣传。特别是“青少年日”当天,要求各青少年宫在官网、官微推出专题信息,电子屏全天候滚动展示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及相关内容,结合班级课程宣讲网络安全知识,发动青少年及其家庭共同学习、参与。 2.“网络安全与我家”主题网络活动 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,鼓励青少年及其家庭一起学习网络安全知识,并以家庭为单位登陆“青少年宫在线”(replacement_www.qsng.replacement_cn)、各单位官网,或关注“青春浙江”、“浙江校外教育”微信公众号参与网络安全知识答题闯关活动,闯关题目将从网络安全知识库中随机选出,闯关成功后在《网络信息人人共享,网络安全人人有责》倡议书页面留下家庭宣言与签名。 3.各地特色活动 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,各市、县(市、区)青少年宫(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少年宫)围绕本次活动主题,根据自身特色,以地面活动为主,自行设计活动项目,如结合少年宫社团活动与日常培训,开展面对面的“青少年日”网络安全教育活动、网络安全教育讨论会、网络安全活动接力等。活动具体内容及开展时间、地点由举办单位自行决定。 四、活动评奖 活动结束后,各单位及时总结,于9月25日前登录“青少年宫在线”(replacement_www.qsng.replacement_cn)活动专题页面,上传活动参与情况、开展成效。根据各单位发动、组织活动的整体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;“网络安全与我家”主题网络活动将评选最佳网络小卫士奖100名。 |